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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A-CDM建设正式纳入民航局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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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民航局公布《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简称“新措施”)印发后第一批接受批评和处罚的名单,对部分按新措施考核条件不达标的运营单位实施停止受理加班、包机及新增航线申请。此次处罚所依据的新措施为民航局于2017年12月印发,已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措施旨在着力构建以考核机制为核心的航班正常政府监督管理体系,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增强各单位做好航班正常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据悉,与去年相比,新措施对航司、机场、空管等相关单位提出了更为详细的量化考核标准和具体处罚条例,包括明确对旅客吞吐量3000万人次以上机场的整改和建设要求。若这些大型机场连续两月始发航班起飞正常率低于75%且排名最后,地区管理局须向民航局提出该机场始发航班结构调整方案,与此同时,新措施更将国内机场A-CDM(机场协同决策系统)建设正式纳入考核指标。文件要求,针对旅客吞吐量3000万人次以上机场若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未完成A-CDM系统建设或者未与运行监控中心运行数据共享平台以及空管CDM(协同决策系统)实现对接的单位,民航局将停止受理该机场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而针对旅客吞吐量1000-3000万人次的机场,也应在2019年年底完成A-CDM系统建设。


据民航局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民航累计周转总量实现12.5%的同比增幅,全年累计旅客运输量同比增长13%。新时代民航业的迅速发展对各民航运营实体在效率上提出了更高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并全面推进航班正常化一直牵动着各方的关注。民航局局长冯正霖曾强调:“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正常的关系,要体现在技术手段的有力支撑上。要进一步完善优化流程,推进运行方式、管理方式创新,要抓紧研究解决CDM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铺开A-CDM系统建设。”


目前,国内大部分机场都选择与飞常准合作,包括昆明长水、贵阳龙洞堡、上海浦东、绵阳、珠海等国内机场在内的81家国内外机场都已经开展航空数据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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