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发布针对AW139直升机的紧急适航指令
6月1日,中国民用航空沈阳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发布一则题为《主旋翼-主旋翼阻尼器检查/更换》的紧急适航指令,针对Leonardo S.p.A. Helicopters(Finmeccanica S.p.A、Helicopter Division (FHD)、AgustaWestland S.p.A.、Agusta S.p.A.)、AgustaWestland Philadelphia Corporation(原Agusta Aerospace Corporation)除序列号为31004、31007和41237以外的所有AB139和 AW139型直升机提出了新的适航要求。
一.标题:主旋翼-主旋翼阻尼器检查/更换
二.适用范围:
本指令适用于Leonardo S.p.A.Helicopters(原Finmeccanica S.p.A、Helicopter Division (FHD)、AgustaWestland S.p.A.、Agusta S.p.A.)、AgustaWestland Philadelphia Corporation(原Agusta Aerospace Corporation)除序列号为31004、31007和41237以外的所有AB139和AW139型直升机。
三参考文件:
1.EASAAD 2018-0112(2018年5月22日颁发)
2.CAD2017-A139-05,修正案39-9160(2017年09月06日颁发)
3.FHD BT139-410 RevisionA(2016年2月12日发布)
4.FHD BT139-446 初版(2016年2月12日发布)
5.FHD BT139-450 初版(2016年4月20日发布),或Revision A(2016年6月27日发布),或Revision B(2016年11月25日发布),或Leonardo SB 139-450 RevisionC (2018年4月10日发布)
6.FHD BT139-452初版(2016年6月27日发布),或Revision A(2016年12月5日发布),或Leonardo SB139-452 Revision B(2018年4月10日发布)
使用上述参考文件“3.”“4.”、“5.”、“6.”的后续批准版本用来符合本指令的要求也可接受。
四.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指令替代CAD2017-A139-05 39-9160
1.原因
民航局对本适航指令的颁发是由于AW139型直升机在服役中报告有主旋翼阻尼器失效的情况。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失效发生在接头的耳孔和耳片之间,使阻尼器在飞行中断开。初步调查确定可能是多方面因素综合导致主旋翼阻尼器断开。
若不发现并纠正此状况,可能导致主旋翼桨叶减摆功能丧失,对毗连关键主旋翼组件造成损害,使直升机操控性降低。
为纠正此潜在不安全状况,AgustaWestland发布了强制性技术通告(BT) 139-410,随后FHD发布了BT 139-446,提供临时的检查说明。进一步调查表明,在重复详细目视检查之后,需要进行一次性的无损检测,来检测主旋翼阻尼器杆端头和体端头的裂纹。为此,FHD发布了强制性技术通告BT 139-450,合并了BT 139-410和BT 139-446中的检查要求,要求对主旋翼阻尼器限定区域(杆端头和体端头)裂纹进行一次性荧光探伤检查,在相同区域进行重复的详细目视检查,并为此提供了相应的检查说明。根据上述情况,CAAC颁发了CAD2016-A139-02(对应EASAAD2016-0087),要求对主旋翼阻尼器进行多种一次性和重复性检查与扭矩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完成相应纠正措施。
自CAD2016-A139-02颁发后,仍有服役中的主旋翼阻尼器端头断裂情况的报告。FHD根据新的分析,发布了修订的强制性技术通告BT 139-450A版,缩短了符合性时间,发布了BT 139-452,增加了额外的纠正措施。根据上述情况,CAAC颁发了CAD2016-A139-03(对应EASAAD2016-0140),保留了被替代的CAD2016-A139-02的规定,并要求完成BT 139-452和修订的BT 139-450A版中的额外纠正措施,同时还引入了荧光探伤检查和详细目视检查的替代方案,即涡流探伤检查。
自CAD2016-A139-03颁发后,新的件号为3G6220V01353的主旋翼阻尼器通过了合格审定并投入使用。作为预防性措施,在完成附加测试之前,仍需对主旋翼阻尼器进行检查。据此,CAAC颁发了CAD2017-A139-05(对应EASaAD2017-0160),保留了被替代的CAD2016-A139-03的要求,并扩大了适用范围,增加了装有件号为3G6220V01353主旋翼阻尼器的直升机。
自CAD2017-A139-05颁发后,件号为3G6220V01353的主旋翼阻尼器所完成的附加测试结果表明:该件号主旋翼阻尼器如果在超出其安全退役寿命前拆除的话,则不需进行CAD2017-A139-05所要求的“对裂纹进行荧光探伤检查和详细目视检查”。该安全退役寿命已列在第四章适航限制章节(ALS)Isue9中。修订后的ALS将在新的CAACAD中明确。同时,所有受影响的件号为3G6220V01351和3G6220V01352的主旋翼阻尼器必须更换成件号为3G6220V01353的主旋翼阻尼器。
鉴于上述原因,本指令部分地保留了被替代的CAD2017-A139-05的要求,从检查要求中删除了件号为3G6220V01353的主旋翼阻尼器。同时要求对装有件号为3G6220V01351和3G6220V01352主旋翼阻尼器的直升机执行改装,将其主旋翼阻尼器更换为件号为3G6220V01353的主旋翼阻尼器,并以此作为本指令要求的重复性检查的终止措施。
2.措施和符合性时间
按照EASAAD2018-0112(2018年5月22日颁发)中“Definitions’和“Required Action (s) and Compliance Time (s)”章的内容执行。
3.其他规定
无。
4.等效替代
(1)完成本适航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等效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审定部门]的批准。
(2)在使用任何经批准的等效替代方法之前,通知有关飞行标准部门的主管监察员。
五.生效日期:2018年06月05日
六.颁发日期:2018年06月01日
七.联系人:陈彦合
中国民用航空沈阳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
航空之家 mall.aerohom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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