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权打破一线一企 更好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5月15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于彪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了《国际航权资源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
于彪介绍,去年民航局印发了《国际航权资源配置和使用管理办法》,打破了一条远程航线一个承运人的市场格局,目的是鼓励航空公司有序竞争、参与和发展,最终使旅客有更多的出行选择,同时更好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以来,反响比较好,航空公司比较积极。于彪介绍,目前从民航局掌握的情况来看,东航、南航通过综合评分方式同时获得北京大兴到莫斯科的航线航权,首都航和吉祥航同时获得了西安到开罗的航权,东航和海航同时获得了西安到布达佩斯的航权,今年4月国航也是在最近一轮的中英航权资源配置中有望进入到目前东航经营的上海到伦敦航线。“从整体情况来看,多家公司参与到同一个航线的经营,应该说从消费者角度来讲,增加了出行选择,同时也对公共利益最大化起到了更好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据于彪介绍,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国际航权使用行为,提升航权使用效率,5月3日,民航局印发《国际航权监测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对于为何要发布上述《办法》,于彪表示,近年来,为增强国内航空公司的国际竞争力,民航局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方面大幅降低事前准入门槛,通过分类管理,取消了航权开放的国际一类航线航班计划审批,实行备案制,为企业运营提供更大便利。另一方面,逐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事前承诺告知、事中监测约束、事后清理收回”的全流程航权监管模式。出台《办法》旨在建立有效的事中监测约束机制。
于彪透露,从日常管理实践来看,虽然国际航权管理已建立“定期清理、不用即失”的制度,但由于清理周期较长且无配套惩戒措施,航空公司虚占航权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亟需加以规范和约束。
该《办法》共有三个政策要点:
一是分类管理。按照一类航线和二类航线的划分,根据不同的管理要求,实施差异化的监测管理。一类航线航权已实现自由化,不限定承运人、航线表和运力班次,重点监测的是总体执行率和航班计划的变动情况;二类航线航权较为稀缺,需要逐条监测是否按时开航和充分利用。
二是阶梯记分。设置监测管理记分阶梯型区间,总共设定四个梯度,对未按照规定有效利用航权资源的企业,采取从1个月到1年不等的不予批准新增国际航线航班的惩戒措施。
三是审慎包容。该办法在坚持严格公正的基础上,充分采纳市场主体意见,在制度设计上也体现出包容性。比如,采取客货差异化记分方式,支持航空货运发展;采取隔月记分方式,便于航空公司安排调配运力留有余地;对合规的延期开航和暂停经营等情形预留了窗口期;对因不可抗力等非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的违规情形给予豁免。
于彪表示,下一步,民航局将做好《办法》的政策解读和宣贯工作,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加以完善和改进。